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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负责人就制定印发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答问(二)
2024-09-279


近日,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今日,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负责人就《管理办法》的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进行了解答。


1

问:2024年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(简称专项计划) 的支持规模是多少?支持对象范围有哪些?  

答:2024年是第一年开展专项计划,按照试点开展方式推进。支持规模上,2024年试点托举3000人,自2025年起适度扩大托举规模;支持对象范围上,2024年主要面向高等学校试点开展,2025年起,按照分步实施、稳妥推进、统筹兼顾的原则,逐步扩大支持对象范围。

2

问:《管理办法》规定负责做好博士研究生推荐和日常联系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为“高校科协”而非“高校”本身,主要出于什么考虑?  

答:高校科协是中国科协基层组织的一种重要类型,是科协工作与高校工作的重要结合点,是教育、科技、人才一体化统筹推进的有效载体。我们希望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体系优势,充分赋能高校科协建设,进一步提高科协组织有效覆盖,健全组织网络、联动机制,建设有温度、可信赖的“科技工作者之家”,更加高效地服务好高校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人才。

3

 问:《管理办法》规定支持对象年龄不超过30周岁(按申请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)的具体含义是什么?

答:199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候选人符合年龄要求,可以申请2024年专项计划。

4

问:候选人如何申请专项计划?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答: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候选人可根据就读高校所在省份的省级科协的工作安排,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科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进行线上申请。

候选人登录“智慧科协”平台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系统(以下简称支持系统)进行账号注册,选择“候选人”角色,在线填写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》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,完成提交。申请时需选择1-3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。

组织推荐候选人在支持系统中选择所在高校科协、个人自荐候选人在支持系统中选择高校所在省级科协即可获取“推荐码”。(系统登录链接:后台回复“专项计划”,进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系统。系统于2024年9月20日8:00开放。)

5

问:候选人如何了解参与托举的全国学会?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

答:候选人在支持系统的意向托举学会志愿填报页面中,可直接点击查看相应全国学会官网,了解学会相关信息。

6

问:学术资助主要用于入选者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、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出国(境)交流访学,以上三类资助项要求全部涉及还是可自选开展?支持次数是否有相应限制要求? 

答:入选者可根据自身科研成长需要自选开展“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”“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”或“出国(境)交流访学”三类资助项。托举期内,对符合资助标准的各类资助项支持次数不限,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。

7

问:托举期如何界定?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答:以中国科协正式公布入选人员名单日期为起始时间,之后2个完整年为托举期。有关托举服务、给予支持资助等原则上均在2年托举期内完成。托举期满后入选者可正式申请加入全国学会,成为全国学会会员,表现优秀的入选者可优先进入全国学会相关专门委员会。


8

问:入选专项计划后,是否还可以申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?     

答:入选者托举期满后,若满足32周岁年龄要求等资格条件,可以继续申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。


编辑:刘炎迅

排版:李振亮
审校:刘洞天
终审:宫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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